全国第十二次医学心理学教学研讨会(2004.4 西安)

大会报告稿

 

 

心理应激理论在医学心理学教材中的体现

 

浙江大学医学院 姜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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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目前的医学心理学教材中,是否列入应激理论似乎已经不是问题,但如何体现应激理论,则还有商榷之处。个人认为,在教材中应当强调应激和应激理论的以下三方面问题:其一是应激理论是发展的,其二是不同学科领域对应激和应激理论的认识至今还是有差距的。其三是应激理论对医学工作的各个领域均有指导意义。

    一、应激理论是发展的

    就历史发展角度,应告诉学生有关应激概念的提出和心理应激理论的发展是经历了较长的历史过程的,即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各个时期关于应激和应激理论的认识是发展的。

    先期分别重视应激“刺激”说或者应激“反应”说。

    以后重视应激作用的“过程”说。

    近年的发展趋势则是越来越关注应激多因素作用的“系统”说。实际上,应激所涉及的各种有关变量之间都存在着交互的关系。例如不同质的生活事件,人们会做出不同的认知评价,不同的评价结果又趋向于采用不同的应对方式,从而也会有不同的反应结果和反过来影响生活事件本身。随着近年来计算机统计分析技术的发展以及在应激多因素研究中的广泛应用,已有越来越多的研究文献证明,应激其实不是简单的因-果或刺激-反应过程,而是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系统”。在应激的系统论认识下,促使许多应激研究工作开始关注应激多因素的数学建模问题。也许不久我们对于心理应激的认识还会更加深入。

    在医学心理学教学中,更应该强调应激的“系统”理论模式。

    二、不同学科领域对应激的认识至今有差异

    就目前情况,应告诉学生,由于研究和应用目的不同,不同学科对应激和心理应激理论的认识和关注程度仍存在差异。

    在医学界的某些专业领域,一直重视应激反应。例如自塞里( Selye H,1936)提出生理性的应激学说至今六、七十年,病理生理学科对应激的研究一直关注着应激反应方面,只是应激反应研究指标更加深层次。又例如在精神病学界,同样强调有机体对有害刺激的应激反应方面,在目前国内外各种版本的精神病学诊断标准中,集中关注应激的心身症状,而不是引起这种反应的心理社会原因。

    在心理学界,一直比较重视应激刺激方面和多因素方面。但由于学科特点所决定,至今这类研究往往重点在社会和心理因素方面,而较少深入研讨应激刺激下的机体生理机制问题。

但在医学心理学教学中,不但要强调应激的刺激、反应和多种参与因素,还要包括生物、心理和社会各种因素。

    三、应激理论对医学各领域工作的指导意义

    本人多年来的大部分研究论文往往是在应激理论指导下完成的,对于应激理论的实践指导意义问题有所体会,个人的认识是:

    首先,心理应激理论有助于从整体上认识人的健康问题。它使我们认识到个体实际上是生活在应激多因素的动态平衡之中。

    在病因学方面,心理应激理论有助于我们认识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心理、社会和生物各应激因素的作用及其内在规律。

    在治疗学方面,可以通过任何消除或降低各种应激因素的负面影响入手,达到治疗的目的,如所谓的应激干预模式或压力自我管理计划(self-management program)等。这些干预策略包括了应激作用“过程”或“系统”的多个环节,例如: 控制或回避应激源, 改变认知评价, 改善社会支持, 应对指导, 松弛训练等。

    在预防方面,如何合理调整应激刺激和各有关中间因素的构成体系,使每个人在适宜的内外环境下健康成长或保持适应,如所谓的应激无害化或应对指导训练,都可以看成是以应激理论为指导的心理保健措施。

    因此,在医学心理学教学中,还应指出心理应激“系统”理论对医学工作的各个领域均有指导意义。

 

应激与心理应激理论示意图